香港足球總會裁判部於周四(2月27日)晚上在何文田足總總部舉行VAR研討會,重點檢討了12月至2月期間港超聯賽事的VAR判決,並就部分備受爭議的判罰作出解釋。 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研討會雖然由亞洲足協精英裁判員導師、考核員黃志騰和男子國際助理裁判蘇啟文主理,但卻沒有任何港超聯球會派代表出席,這也引發了外界對足總溝通機制的一些質疑。
研討會上,足總裁判部特別挑選了幾宗VAR介入的案例進行詳細分析,其中最受關注的,莫過於2月16日東方對陣理文的比賽中,理文後衛李毅凱在比賽初期對東方球員費利浦薩的犯規。 李毅凱當時高抬腿踢中費利浦薩的頭部,但最終裁判僅向他出示黃牌,沒有直接紅牌罰下,此舉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和討論。
對於這起爭議判決,黃志騰在研討會上作出解釋,他認為裁判的判罰是正確的,並強調李毅凱的動作並非蓄意犯規:「當時球來得很快、很突然,我們從慢動作回放中可以看出,李毅凱的腳在那一刻是有機會碰到球的,他並不是存心要踢人,只是很不幸地,費利浦薩的頭正好在那個位置。 另外,慢動作顯示接觸點並不是鞋釘,而是腳內側,而且李毅凱在踢不到球後,立即收腳,身體向後仰,沒有任何延伸動作或額外用力,雖然這個高度確實有一定危險性,但考慮到整個過程,給予黃牌是合理的。」
然而,研討會上也承認了另一宗誤判。 蘇啟文指出,在2月2日舉行的「冠忠巴士六十週年足總盃」標準流浪對北區的首圈比賽中,發生了一起明顯的誤判。 比賽第23分鐘,標準流浪後衛李呈在禁區內踢倒北區翼鋒古杜拉,但當時執法的裁判和VAR都未能發現這個犯規,最終沒有判罰十二碼。 標準流浪最終在加時賽以2比1險勝晉級。 黃志騰補充說明:「整個犯規過程發生得很快,在場上的裁判沒有判罰十二碼,VAR回放後也沒有提出異議,因為他們誤以為李呈夾到了球。 但實際上,李呈並沒有碰到球,這球理應判罰十二碼。」
足總裁判部的這項公開承認誤判,以及對李毅凱黃牌判罰的解釋,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部分爭議,但仍然未能完全消除外界對於VAR應用和裁判水平的質疑。 許多球迷和評論員認為,VAR系統的應用應該更加嚴格和一致,而裁判員的執法水平也需要進一步提升,才能確保比賽的公平公正。 未來,足總裁判部需要加強與球會的溝通,並積極改善VAR的應用和裁判培訓,以提升港超聯的整體比賽質量和公信力。 這起事件也再次凸顯了VAR系統在足球比賽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,以及其在提升比賽公平性上的挑戰與機遇。